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发改委《2007年静安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就静安区人民政府
2007年4月16日
2007年静安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静安区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静安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行动纲要(2006—2010年)》总体要求,特制定2007年静安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07年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高起点、外向型、国际化”的发展思路,坚持双高战略,打造国际静安,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努力将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上来。以创新环境建设为重点,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促进知识服务业集聚、推动高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努力使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区域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全社会创新意识不断增强。
二、重点目标
(一)推进区域创新环境建设有新突破。财政科技投入占当年本级财政总支出比例达到3%;编制《<静安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行动纲要>若干配套措施》(简称“16条配套措施”)各项实施细则,并启动实施;加速推进公共服务平台、标志性功能园区等重大建设项目;区域科技工作网络和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活动蓬勃开展。
(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有新贡献。新增专业服务业企业56家、创意产业企业27家;企业创新能力得到提升,培育1-2家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培育企业,5-7家区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著(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品牌产品企业;支持企业实施各类国家级、市级创新项目20项,每十万人专利申请数达到220件。
(三)推动科技成果应用有新举措。征集并完成一批区级软课题和科技成果应用项目;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电子政务、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化应用,不断提升全区信息化的水平和能级;开展以节能、环保、数字娱乐为重点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系列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16条配套措施”的实施细则
制定程序规范、流程清晰、操作便捷的科技创新“16条配套措施”实施细则,一季度明确各项措施的适用条件、范围、内容,使各项配套措施落到实处。区财政局要制定《静安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政府科技投入的总量、重点、支持范围和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由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等部门牵头,工商静安分局、区质量技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从鼓励创新型企业入驻静安、支持企业实施科技创新项目、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银行贷款贴息扶持、实施“科技小巨人”工程等方面,制定细则,鼓励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区科委制定关于支持高新技术成果实施转化和推广应用的细则,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在区域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由区经委、区科委、区人事局等部门牵头,制定关于支持孵化器建设、支持产业园区建设与发展、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奖励的细则,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和发展环境。
(二)培育一批自主品牌和“科技小巨人企业”
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品牌企业。区经委、区科委在4月底前把具备较强产品研发能力,具有良好市场营销手段,拥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以及在专业服务领域中有特色、有发展潜力、有市场前景的品牌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名单报区科技进步自主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支持企业打造和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服务品牌。区经委负责制定《静安区推进自主品牌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措施,并启动实施;组织“静安知名品牌迎春展销”活动,为自主品牌搭建营销宣传平台。工商静安分局要加大对商标的培育、扶持、奖励力度,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主动申请注册商标,引导已具有自主注册商标的企业积极申报“上海市著名商标”,力争“上海市著名商标”的拥有量实现新提高。区质量技监局要积极培育名牌产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对荣获名牌产品的企业实施奖励。
(三)加快实施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
加速形成传媒业集聚区新亮点。区发改委要会同区建交委、区科委、区规划局、区房地局等相关部门加快论证并形成凤阳路传媒产业大厦、威海路传媒产业园等一批标志性项目的建设方案,抓住机遇,尽早启动,使南京路石门路地区现代传媒业集聚区形成新亮点。区经委牵头,充分利用现有都市创意产业园的资源优势,引导调整提升园区的产业功能,加快昌平路一带创意产业集聚。
加快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建设。区发改委、区信息委牵头,整合政府对企业和市民的办事项目和服务项目,按照“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的服务模式,充分运用现有数据库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建设面向企业和市民的行政服务中心,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能。
积极推进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新成果应用项目实施。区科委、区经委要支持企业实施国家级、市级科技攻关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为国家和市认定的项目实施提供配套支持。区科委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聚焦涉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积极推进实施一批区级软课题、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和科技创新项目。
(四)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
全力做好全国科普示范城区检查验收工作,力争创建成功。由区科协牵头,各创建成员单位参与,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的有关精神,抓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对照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新版标准和测评指标,开展自查和总结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策划,扎实推进青少年科普、楼宇科普和社区科普验收点的选址和硬软件建设工作;加强宣传,以点带面,认真做好创建宣传片和书籍等宣传资料的收集制作工作,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2次创建成果的宣传活动;夯实基础,突显特色,收集制作条目清晰、齐全规范的科普档案资料。
(五)实施《静安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计划》
区知识产权局牵头,区经委、区市容市政委、区文化局、工商静安分局、区司法局、公安静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完善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使用、管理体系。加强专利培育、试点企业的推进工作,通过实施系列奖励资助政策促进企业对专利的开发、申请和保护,不断提升我区的专利申请量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全社会加大对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针对性强、参与度高、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宣传培训活动;建立与中心城区商业商务繁荣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司法保护机制日趋成熟,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努力形成严密的市场监管网络;静安南京路品牌服饰购物区假冒高知名度商标和重点商标的现象整体受控,文化市场的正版率持续增长,区域内音像制品及出版物的正版率处于全市领先水平。
(六)夯实科技创新工作基础
强化创新人才高地建设。区委组织部牵头,以制度建设引领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三类人才评价制度,实施区优秀人才奖励办法。区人事局牵头,制定管理办法,对市、区级领军人才,给予相应的匹配和资助;建立优秀人才储备制度,探索从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专业化人才的路子,形成人才蓄水池,进一步盘活用人机制。区科委负责调整、充实科技顾问团人员,形成多层次的专家顾问团队。区教育局牵头,会同区劳动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制定职业教育相关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各类办学机构培养社会所需高素质职业人才。
普及创新文化。由区科委牵头,积极探索开展大型科技活动,以国际化的视野,促进创新文化与国际静安建设的有机结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由区科协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制定《静安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提高各类人群科学素质行动;会同区政府地区办、各街道办事处积极创建科普示范街道、科普特色小区、科普楼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教育、知识培训、“科技让生活更美好”等系列主题活动,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在居民家庭中的应用。区总工会、区劳动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要在全区各行各业组织职工群众开展科技创新、学技术、比技能等活动;建立职工培训、技能上等级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区财政局、区科委牵头,建立科学的专家评估体系,严密的项目立项初审、评审、审批程序,以及完善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机制。区科委负责完善科技工作网络,将科技工作网络延伸至全区上下。区统计局牵头,建立《静安区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区人事局负责将各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目标责任制纳入2007年度区机关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各部门贯彻落实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各项工作的考核。